撤销证书
1.
什麽情形下需要撤销证书?
若遇上以下情形,你应向香港邮政核证机关要求撤销证书:
i)
怀疑别人已持有你的智能身份证及电子证书密码;
ii)
怀疑别人已持有你的後备磁碟/电子证书档案卡及电子证书密码;
iii)
你的智能身份证或你的备份磁碟/电子证书档案卡已遗失。
2.
我可否恢复已撤销之电子证书於智能身份证内?
一经撤销的电子证书将不能再恢复生效。你需重新申请新的电子证书使用。
3.
撤销电子证书的收费如何?
使用香港邮政的撤销电子证书服务不须额外付费。
4.
撤销证书有什麽步骤?
你可以透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申请撤销证书:
i)
透过网页www.hongkongpost.gov.hk递交线上撤销电子证书表格;
ii)
透过传真至2775 9130递交撤销电子证书表格;
iii)
透过邮寄方式邮寄申请表至东九龙邮政局信箱68777号;
iv)
报失身份证时将撤销电子证书表格直接投入设於人事登记处内的指定收集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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