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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许可证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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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或使用香港邮政e-Cert 管理软件 (Hongkong Post e-Cert Control Manager)(下称软件)前,请先细阅此用户许可证合约。软件一经下载、安装或使用,即表示同意遵守本许可证合约附带的条款及条件。如不同意遵守本许可证合约附带的条款及条件,请勿下载、安装或使用本软件。
条款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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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软件只供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下称电子证书)登记人使用。
2. 电子证书登记人的软件使用权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邮政署长(下称香港邮政)所赋予。
3. 此软件为香港邮政及其第三者软件供应商(包括SecureNet Limited (Australia))的财产。登记人的软件使用权并不包括开发软件或转换软件名称的权利。
4. 此软件的版权及知识产权属香港邮政及其第三者软件供应商(包括SecureNet Limited (Australia))所有。
5. 所有权权利:此软件及附带文件为香港邮政及其第三者软件供应商(包括SecureNet Limited Australia))所有,并受版权法保障。此软件以及其复制本、修订本及由各部分组成的合并本,一律属香港邮政及其第三者软件供应商(包括SecureNet Limited (Australia))所有。
6. 发给许可证:香港邮政向你发给个人、不可转让及非专用特许权利,以使用此软件作个人用途及作为连同你的智能身份证一起使用电子证书用途。
7. 限制:此许可证为本文所赋予软件使用权的凭证,许可证持有人不得:
8. 免责声明:香港邮政及其第三者软件供应商(包括SecureNet Limited (Australia))不保证软件的操作不受干扰或不会出现错误。在任何情况下香港邮政及其第三者软件供应商(包括SecureNet Limited (Australia))均不会就因下载、安装或使用,或未能下载、安装或使用软件,或相关情况而引致的任何形式损毁负上责任,这些损毁包括但不限於直接、间接、特别、附带或相关的损毁,以及有关损失商业利润、业务暂停、损失商业资料或其他金钱上的损失。即使香港邮政或其第三者软件供应商(包括SecureNet Limited (Australia))事先知悉可能引致损毁(不论这些损毁是基於合约、侵权行为、保证或其他法律或可衡平的理由而引致),亦无须负上法律责任。
9. 本用户许可证合约的中英文本措词诠释若有歧异,则以英文本为准。
香港邮政核证机关
电话:(852) 2921 6633
传真:(852) 2775 9130
电邮:enquiry@hongkongpost.gov.hk
网址:http://www.hongkongpost.gov.hk
如同意上文所列的条款及条件,请按"是, 我同意",以便开始下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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