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郵政電子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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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證書類別

自二○○○年一月成立並提供核證機關服務以來,香港郵政作為認可核證機關,己發出以下認可數碼證書,供個人或商業機構使用:

香港郵政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

香港郵政電子證書

請按此檢視證書有效期變動的資料

香港郵政銀行證書

請按此檢視證書有效期變動的資料

以上各證書的[認可情況]

電子證書及銀行證書之新有效期

自2000年1月起,香港郵政一直發出一年有效期的電子證書及銀行證書。在持續改進服務的前提下,在2004年1月12日或之後發出的電子證書及銀行證書可有更長的有效期。有關有效期的變動如下表所示:

證書種類 新有效期 備註

電子證書(個人)

銀行證書(個人)

三年

由2004年1月12日起,香港郵政發出之電子證書(個人)及銀行證書(個人)的有效期為三年。

之前發出有效期為一年之電子證書(個人)及銀行證書(個人)會繼續有效,除非該證書已過期、已暫時吊銷或已撤銷。

電子證書(機構)

電子證書(保密)

電子證書(伺服器)

一年或二年(可由申請人選擇)

由2004年1月12日起,香港郵政發出之電子證書(機構)、電子證書(保密)及電子證書(伺服器)的有效期可為一年或二年。

銀行證書(機構)
不適用

原有一年有效期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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