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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郵政電子證書(機構)發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各局及部門、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發有效商業登記證之機構以及獲香港法例認可之本港法定團體("登記人機構"),並識別已獲授權使用該電子證書(機構)的登記人機構成員或僱員("獲授權用戶")。獲授權用戶可用此等證書從事使用數碼簽署的商務運作。
香港郵政電子證書 (機構) 載有以下登記人機構資料:
- 獲授權用戶的姓名;
- 登記人機構名稱;
- 登記人機構分行名稱或部門名稱;
- 登記人機構公司/商業註冊號碼;
- 獲授權用戶電郵地址;及
- 獨有的登記單位參考編號。
香港郵政電子證書 (機構)的有效期可為一年或二年。其收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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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有效期的電子證書 |
二年有效期的電子證書 |
| 首次申請 |
每份電子證書港幣50元 |
每份電子證書港幣200元 |
| 非首次申請及續期 |
每份電子證書港幣150元 |
每份電子證書港幣300元 |
| 行政費 (不論獲授權用戶數目多少) |
每份申請港幣150元 |
每份申請港幣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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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郵政電子證書(機構)的倚據限額
根據電子交易條例所訂之「倚據限額」現為每份電子證書(機構)港幣二十萬元。
核證作業準則
關於發出電子證書(機構)的準則,請参閱我們的電子證書核證作業準則。
請按此下載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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