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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郵政電子證書(伺服器)發給擬擁有以伺服器名義發出之證書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各局及部門、獲政府簽發有效商業登記證之機構以及獲香港法例認可之本港法定團體("登記人機構")。
香港郵政電子證書(伺服器)載有以下登記人機構資料:
- 登記人機構的伺服器名稱;
- 登記人機構名稱;
- 登記人機構分行名稱或部門名稱;
- 登記人機構公司/商業註冊號碼;及
- 獨有的登記單位參考編號。
香港郵政電子證書 (伺服器) 的有效期可為一年或二年。其收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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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有效期的電子證書 |
二年有效期的電子證書 |
| 新申請及續期 |
每份電子證書港幣2,500元 |
每份電子證書港幣5,000元 |
香港郵政電子核證(伺服器)證書的倚據限額
根據電子交易條例所訂之「倚據限額」為每份電子證書(伺服器)證書港幣二十萬元。
核證作業準則
關於發出電子證書(伺服器)的準則,請参閱我們的電子證書核證作業準則。
請按此下載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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