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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伺服器)发给拟拥有以伺服器名义发出之证书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局及部门、获政府签发有效商业登记证之机构以及获香港法例认可之本港法定团体("登记人机构")。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伺服器)载有以下登记人机构资料:
- 登记人机构的伺服器名称;
- 登记人机构名称;
- 登记人机构分行名称或部门名称;
- 登记人机构公司/商业注册号码;及
- 独有的登记单位参考编号。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伺服器)的有效期可为一年或二年。其收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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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有效期的电子证书 |
二年有效期的电子证书 |
| 新申请及续期 |
每份电子证书港币2,500元 |
每份电子证书港币5,000元 |
请注意,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伺服器)将逐步过渡至2048位元RSA密码匙长度。欲知详情,请浏览有关公告。
如欲申请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伺服器),请填妥及提交申请表格。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伺服器)的倚据限额
根据电子交易条例所订之「倚据限额」为每份电子证书(伺服器)港币二十万元。
核证作业准则
关於发出电子证书(伺服器)的准则,请参阅我们的电子证书核证作业准则。
网页浏览器的支援
网页浏览器如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Apple Safari和Mozilla Firefox均已加入或使用香港邮政核证机关根源证书。因此,这些网页浏览器的使用者在浏览已安装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伺服器)的网站时,可免却因浏览器与网站建立安全通讯而出现的一些提示讯息或使用者设定。
香港邮政伺服器电子证书信誉标记「Trust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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