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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 豁免新申請的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個人﹚的三年登記費,或現有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個人﹚餘下有效日期的登記費優惠只適用於電子證書申請人所屬機構或公司成功登記及使用「商貿易」及電子證書的組合服務。若電子證書申請人所屬機構或公司終止使用「商貿易」服務或申請人已離開所屬機構或公司,或申請人被終止作為所屬機構或公司的授權人以電子證書使用「商貿易」服務,香港郵政會終止豁免該用戶所擁有的電子證書年費豁免優惠。該電子證書持有人必須繳付所需年費才可繼續使用該電子證書,否則香港郵政有權停止或撤銷該電子證書。
- 電子證書申請人可以選擇申請豁免現有智能身份證電子證書﹙個人﹚餘下有效日期的登記費用,但已繳付的電子證書登記費將不獲退回。
- 豁免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個人﹚三年登記費的優惠只適用於香港郵政的個人電子證書,其他的電子證書則不適用。
- 豁免香港郵政電子證書﹙個人﹚三年登記費的優惠不能與香港郵政其他的優惠同時行使。
- 而每個「商貿易」戶口將最多可同時登記兩張三年免費的電子證書(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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