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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邮政在2000年1月成为首家认可核证机关,以期达致两个主要目标:
- 支持政府「数码21」资讯科技策略以促进电子政府和电子商贸在香港的发展;
- 在营运基金的运作模式下提供公共核证机关服务,并作为一项商业性创新项目及把握开拓新业务的机会。
在过去5年多,香港邮政积极推广在各类商业及政府服务的电子业务应用方案内采用电子证书,同时令市民明白以稳妥方式进行电子交易的重要性。透过智能身份证首年免费电子证书计划,香港邮政成功建立了大量的电子证书用户群。香港邮政核证机关至今已发出约147万张个人及机构电子证书,其中超过120万张为内置于智能身份证并可随时应用于稳妥电子交易的个人电子证书。
政府早前就香港邮政核证机关的运作、电子证书服务及财政安排完成业务检讨;认为香港邮政核证机关现时倚靠邮政署营运基金其他服务的收入,或由政府资助作出大量补贴的运作模式,长远来说并不可行。政府决定探讨与私营机构合作经营电子证书服务的可能性及可产生的协同效应。就此,香港邮政将于2006年上半年发出提交建议书的邀请,以期觅得合适的商业伙伴与香港邮政核证机关合作提供电子证书服务,从而达致财政自给的公共核证机关营运模式。
若能成功选出投标者,香港邮政会于2006年年底前批出合约,让中标者可于2007年年初开始经营电子证书服务。倘若没有中标者,政府会维持香港邮政核证机关的运作至2008年3月底,让电子证书的现有用户和香港邮政核证机关的业务伙伴有足够时间作出所需的过渡安排,以转用其他认可核证机关的服务或采用其他核证方案。在招标工作有结果之前,香港邮政核证机关会继续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直至2008年3月底。
[新闻公报...]
如有查询,请致电 2921 6633或电邮至 enquiry@hongkongpost.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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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邮政是否继续接受市民申请在智能身份证植入电子证书?
是。如市民仍未申请在智能身份证植入电子证书,可在20间指定邮政局或9间智能身份证中心内的电子证书柜位办理申请首年免费电子证书手续。
2. 市民是否可继续享有免费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
是。市民仍可申请首年免费的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
3. 我的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免费使用期何时到期?
所有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的使用期上限为3年。第一批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于2003年6月开始发出,其3年使用期上限会于2006年6月开始届满及会失效。
在2006年3月31日或之前发出的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其免费使用期已延长直至2007年3月31日或该电子证书的3年使用期上限届满
(两者以较早日期为准) 为止。
在2006年4月1日或之后发出的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其免费使用期为一年(直至另行通告为止)。
4. 如香港邮政核证机关终止运作,我应停止使用电子证书吗?
香港邮政是否终止服务,会于2006年下半年完成「邀请提交建议书」程序后方作决定。
现时你无须停止使用你的电子证书。
如香港邮政终止提供电子证书服务,我们会作出公告。
5. 如我的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的3年使用期上限已届满,我是否仍可更新该电子证书?
可以。你可于20间指定邮政局办理手续。
[所有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的使用期上限为3年。第一批智能身份证电子证书于2003年6月开始发出,其3年使用期上限会于2006年6月开始届满及会失效。]
6. 我可否把智能身份证内的电子证书移除吗?
你可在20间指定邮政局或9间智能身份证中心内的电子证书柜位办理。
另外,如你的个人电脑已接驳合适的智能卡阅读器,你可使用「e-Cert 管理软件」自行移除智能身份证内的电子证书。
[「e-Cert 管理软件」可于电子证书网页下载(www.hongkongpost.gov.hk);亦载于在柜位出售的智能卡阅读器内的安装光碟内。]
7. 电子证书的服务会有改变吗?
不会。在2006年下半年完成「邀请提交建议书」程序前,电子证书的服务不会有改变。
8. 香港邮政会继续推广电子证书的活动?
香港邮政不会进一步推出推广电子证书的活动。
现时的「密密用 即时奖」推广活动会于2006年1月底完成后结束。
9. 如香港邮政正准备终止电子证书计划,我作为消费者继续申请电子证书有甚么好处?
香港邮政正在准备发出「邀请提交建议书」的邀请。只是倘若没有中标者,政府会维持香港邮政核证机关的运作至2008年3月底。由于目前招标的结果仍未知悉,市民仍可如常的使用电子证书去享用现有的网上服务。
10. 终止电子证书计划是否意味其他网上服务所采用的其他保安措施等同甚或较电子证书优胜?
如是的话,则使用电子证书有甚么好处? 如否的话,而电子证书计划于2008年终止后,则市民会有甚么其他选择?
建基于公匙基建的电子证书在处理电子交易所涉及的真确性、机密性、数据完整性及不可否定性等问题上,仍被公认为是现时最成熟的科技。
一些网上服务选择以其他方式(例如一次性密码或短讯服务)来符合一般「双重认证」的要求。与公匙基建的科技不同,一次性密码或短讯服务除可处理电子交易中的真确性问题外,并不一定能如电子证书般能处理电子交易所涉及的机密性、数据完整性及不可否定性等问题。例如,电子证书可作出数码签署及将电子邮件及电子档案加密,但一次性密码或短讯服务的技术并非为数码签署及加密操作而设计。
如电子证书计划于2008终止的话,市民可向本港其他认可核证机关申请认可电子证书。
11. 如香港邮政终止电子证书服务,将现有客户转移给其他认可核证机关或服务供应商?
香港邮政不会将现有客户转移给其他服务供应商。
12. 在终止服务前,电子证书客户会否获得预先通知?
如电子证书计划于2008终止的话,香港邮政会于最少60日前公布或发出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