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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证书(个人)
- 电子证书(机构)
- 电子证书(保密)
- 电子证书(伺服器)

1.
电子证书(个人)
1.1 延长登记使用期
- 电子证书(个人)有效期为三年,而登记使用期为一年。登记人可选择在每一年登记使用期届满前缴付年费,继续使用该电子证书而无需重新申请。现时,香港邮政的个人电子证书服务年费为50元。如登记人选择不缴付年费,香港邮政会撤销该电子证书使其终止有效。根据电子交易条例的规定,香港邮政会将已撤销电子证书的序号载入「证书撤销清单」内并于香港邮政的网页内公布。如需获取更多有关延长登记使用期的方法,请参阅表格1。
1.2 证书续期
- 电子证书(个人)有效期为三年,登记人可在电子证书三年有效期届满前(一般为有效期届满前三星期内)办理证书续期手续。证书续期费用为50元,享有一年有效的登记使用期。办妥续期申请后,我们会将续期证书备份磁碟或新推出的电子证书档案卡以挂号方式寄给登记人。如需获取更多有关续期的方法,请参阅表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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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登记人需要自行将备份磁碟内的续期证书载入智能身份证内,请参阅「怎样把电子证书载入智能身份证」用户指南。
2.
电子证书(机构)
- 机构获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可以下载电子证书(机构)续期表格(PDF
格式)及亲身前往任何邮局提交已填妥之续期表格和有关文件并缴交有关续期费用。
3.
电子证书(保密)
- 机构获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可以下载电子证书(保密)续期表格(PDF
格式)及亲身前往任何邮局提交已填妥之续期表格和有关文件并缴交有关续期费用。
4.
电子证书(伺服器)
- 电子证书(伺服器)将逐步过渡至2048位元RSA密码匙长度。欲知详情,请浏览有关公告。
- 机构获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可以下载电子证书(伺服器)续期表格(PDF
格式)及亲身前往任何邮局提交已填妥之续期表格和有关文件并缴交有关续期费用。
- 收到申请和批准后,香港邮政核证机关会以电邮通知授权代表自行制造「伺服器证书签署要求」并上载给香港邮政核证机关以便处理。
- 详情可参阅有关申请程序(PDF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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