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机构)发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各局及部门、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发有效商业登记证之机构以及获香港法例认可之本港法定团体("登记人机构"),并识别已获授权使用该电子证书(机构)的登记人机构成员或雇员("获授权用户")。获授权用户可用此等证书从事使用数码签署的商务运作。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 (机构) 载有以下登记人机构资料:
- 获授权用户的姓名;
- 登记人机构名称;
- 登记人机构分行名称或部门名称;
- 登记人机构公司/商业注册号码;
- 获授权用户电邮地址;及
- 独有的登记单位参考编号。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 (机构)的有效期可为一年或二年。其收费如下:
| |
一年有效期的电子证书 |
二年有效期的电子证书 |
| 首次申请 |
每份电子证书港币50元 |
每份电子证书港币200元 |
| 非首次申请及续期 |
每份电子证书港币150元 |
每份电子证书港币300元 |
| 行政费 (不论获授权用户数目多少) |
每份申请港币150元 |
每份申请港币300元 |
|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机构)的倚据限额
根据电子交易条例所订之「倚据限额」现为每份电子证书(机构)港币二十万元。
核证作业准则
关於发出电子证书(机构)的准则,请参阅我们的电子证书核证作业准则。
请按此下载申请表格
|